奔烁咨询压力容器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证书挂靠、进口压力容器许可证、SELO认证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压力容器资质办理网
华道智业管理咨询集团旗下品牌
24小时服务热线:
152-2175-9315
服务项目
最新动态
HOME 首页 > 服务项目 >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 关于压力容器试设计文件及生产单位设计专用印章要求——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

许可证资质:关于压力容器试设计文件及生产单位设计专用印章要求——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

文章录入:上海奔烁咨询   文章来源:上海奔烁咨询   添加时间:2021/2/2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以下称"第 3号公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以下称"新许可规则")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落实好第3号公告和新许可规则,规范行政许可工作,针对实施过程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统一解答如下∶
(一)关于压力容器试设计文件。

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不划分级别,取证(换证、增项)单位应准备大型高压容器、中低压容器和球形储罐的试设计文件,同时满足新许可规则"表 C-1"的要求; 不要求准备超高压容器的试设计文件(即使提供了超高压容器的试设计文件的,许可证也不另外注明含超高压容器)。试设计文件包括非金属压力容器的,许可证注明"含非金属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不划分级别,取证(换证、增项)单位应当准备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共 5个品种的试设计文件。
3.新许可规则附件 A"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
第 4 条仅指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不包括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具有规则设计能力且仅设计本单位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单位,如果能够满足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子项目的许可条件,可以从事本单位制造产品的分析设计(SAD),在许可证上注明。该单位的分析设计审批人员必须通过鉴定评审机构的现场能力考核,并应当准备至少一套分析设计文件。
4.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资格前,其试设计文件不应当用于试制受检产品。
(二)关于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设计专用印章。
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设计专用印章可延用原式样,其内容应当符合固容规的要求。仅设计用于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固容规的盖章要求,其设计专用印章的单位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应当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一致。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许可证资质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