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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焊缝编号和焊缝标识规定
1 总则
1.1 本规定适用于一、二类压力容器,对于其它容器,若要求进行焊接标识,也可参考本规定执行。
1.2 本规定依据GB150第10.1.6条和《容规》第70条之规定。
1.3 压力容器的排料图、探伤拍片图、焊缝布置图和焊材定额卡等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2 压力容器受压部分的焊接接头焊缝编号按其所在的位置分为A、B、C、D、E五类,见GB150图10-1。
A类焊缝:受压部分的纵向接头、球形封头与圆筒连接的环向接头、各类凸形封头中的所有拼接接头以及嵌入式接管与壳体对接连接的接头。
B类焊缝:受压部分的环向接头、锥形封头小端与接管连接的接头、长颈法兰与接管连接的接头,但已规定为A、C、D类的除外。
C类焊缝:平盖、管板与圆筒非对接连接的接头,法兰与壳体、接管连接的接头,内封头与圆筒的搭接接头。
D类焊缝:接管、人孔、凸缘、补强圈等与壳体连接的接头,但已规定为A、B类的除外。
E类焊缝:非受压元件之间的接头。
3 焊缝标识
3.1 焊缝编号由铆工在组对时做标识,焊工代号由施焊的焊工在焊接完后做标识。
3.2 标识形式
3.2.1 材料厚度δ≥6mm的碳素钢、普通低合金钢制容器的A、B类焊缝,以及连接主要受压元件的C、D类焊缝,用钢印形式标识。(主要受压元件指筒体、封头、补强圈、设备法兰、人孔法兰、人孔盖、人孔接管、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设备主螺栓、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2.2 对于低温容器和不锈钢制容器以及厚度δ<6mm的碳素钢、普通低合金钢制容器不允许打钢印,仅用铅油等做临时标识;因结构所限无法打钢印时,可不打钢印。但应用简图记录焊工代号并列入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提供给用户。
3.3 钢印标识位置:钢印一律标识在容器的外壁上。
A类直缝:在中间部位距焊缝边缘50mm处。
B类焊缝:在丁字口外侧距环缝边缘50mm处。
C类焊缝:在筒节上,离筒节A类焊缝与C 类焊缝交接处50mm。
D类焊缝:在弧形部分的高点,如有补强圈,打在补强圈上,如无补强圈, 打在筒体上。
3.4 焊工钢印标识方法
3.4.1 一道焊缝内、外侧若有一名焊工焊完,则在上述规定的位置上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3.4.2 若一道焊缝内、外侧分别有二名或多名焊工焊完,则用斜线将钢印隔开,斜线左边为外侧坡口施焊者, 右边为内侧坡口施焊者。
3.5 施焊记录:凡是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必须做施焊记录记载焊工工作。施焊记录至少包括焊缝编号、焊工代号、焊条型号、电流、电压等。
1.1 本规定适用于一、二类压力容器,对于其它容器,若要求进行焊接标识,也可参考本规定执行。
1.2 本规定依据GB150第10.1.6条和《容规》第70条之规定。
1.3 压力容器的排料图、探伤拍片图、焊缝布置图和焊材定额卡等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2 压力容器受压部分的焊接接头焊缝编号按其所在的位置分为A、B、C、D、E五类,见GB150图10-1。
A类焊缝:受压部分的纵向接头、球形封头与圆筒连接的环向接头、各类凸形封头中的所有拼接接头以及嵌入式接管与壳体对接连接的接头。
B类焊缝:受压部分的环向接头、锥形封头小端与接管连接的接头、长颈法兰与接管连接的接头,但已规定为A、C、D类的除外。
C类焊缝:平盖、管板与圆筒非对接连接的接头,法兰与壳体、接管连接的接头,内封头与圆筒的搭接接头。
D类焊缝:接管、人孔、凸缘、补强圈等与壳体连接的接头,但已规定为A、B类的除外。
E类焊缝:非受压元件之间的接头。
3 焊缝标识
3.1 焊缝编号由铆工在组对时做标识,焊工代号由施焊的焊工在焊接完后做标识。
3.2 标识形式
3.2.1 材料厚度δ≥6mm的碳素钢、普通低合金钢制容器的A、B类焊缝,以及连接主要受压元件的C、D类焊缝,用钢印形式标识。(主要受压元件指筒体、封头、补强圈、设备法兰、人孔法兰、人孔盖、人孔接管、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设备主螺栓、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2.2 对于低温容器和不锈钢制容器以及厚度δ<6mm的碳素钢、普通低合金钢制容器不允许打钢印,仅用铅油等做临时标识;因结构所限无法打钢印时,可不打钢印。但应用简图记录焊工代号并列入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提供给用户。
3.3 钢印标识位置:钢印一律标识在容器的外壁上。
A类直缝:在中间部位距焊缝边缘50mm处。
B类焊缝:在丁字口外侧距环缝边缘50mm处。
C类焊缝:在筒节上,离筒节A类焊缝与C 类焊缝交接处50mm。
D类焊缝:在弧形部分的高点,如有补强圈,打在补强圈上,如无补强圈, 打在筒体上。
3.4 焊工钢印标识方法
3.4.1 一道焊缝内、外侧若有一名焊工焊完,则在上述规定的位置上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3.4.2 若一道焊缝内、外侧分别有二名或多名焊工焊完,则用斜线将钢印隔开,斜线左边为外侧坡口施焊者, 右边为内侧坡口施焊者。
3.5 施焊记录:凡是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必须做施焊记录记载焊工工作。施焊记录至少包括焊缝编号、焊工代号、焊条型号、电流、电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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