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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办理,灌装站(液化石油气、氢气储罐)布置原则要求
罐装站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氢气储罐、液化烃、液氨或液氯气瓶厂家应取得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单位完成。
灌装站(液化石油气、氢气储罐)布置原则
1.灌装站与建、构筑物的间距,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中有关规定。
2.灌装站应布置在装置边缘的安全地带。
3.灌装间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物;如用封闭式建筑物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4.灌装间应设两组及以上的充装台,便于灌装和倒换钢瓶。
5.灌装站布置的一般要求应满足以下规定∶
1)液化石油气的灌装站应设非燃烧材料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围墙下部应设通风口;
2)液化石油气的灌瓶间和储瓶库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3)液化石油气的残液应密闭回收,严禁就地排放;
4)液化石油气的灌瓶间与储瓶库的室内地面,应比室外地坪高0.6m以上;
5)实瓶(桶)库与灌装间可设在同一建筑物内,但宜用实体墙隔开,并各设出入口;
6)液化烃缓冲罐与灌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7)氢气灌瓶间的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
8)液氨和液氯等的灌装间,宜为敞开式建筑物;
9)液化烃、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不应露天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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