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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渗透检测工艺守则

文章录入:上海奔烁咨询   文章来源:上海奔烁咨询   添加时间:2021/1/4

1  检测范围和引用标准:

1.1  检测范围:本工艺守则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成的压力容器极其零部件,表面开口缺陷的检测方法和缺陷等级评定。

1.2  引用标准: JB/T4730.5-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2  工件的表面要求:

2.1  工件需要经外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渗透检测。

2.2  焊缝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工件表面不得有铁锈、氧化皮、焊接飞溅、铁削、毛刺、涂层、油污等。

2.3  被检工件机加工表面粗糙度Ra值为6.3um,被检表面的非机加工表面的粗糙度Ra值为12.5um,对不能打磨的工件可适当的放宽。

2.4  局部检测时,准备工件范围应从检测部位四周向外扩张25mm

3  检测时机:

3.1  焊缝的渗透检测应安排在焊接工序完成后进行,对于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渗透检测应安排在焊后24小时进行。

3.2  除另有要求外,对于紧固件和锻件的渗透检测,应安排在最终热处理之后进行。

4  为保证渗透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应具备下列辅助设备:

a) 对比试块;

b) 照明用灯;

d) 2-10倍的放大镜。

5  渗透检测的基本程序:

5.1  工件予清洗;

5.2  施加渗透剂;

5.3  清洗多余的渗透剂;

5.4  施加显像剂;

5.5  观察及评定显示痕迹。

6  渗透检测方法的选择

6.1  对工件表面光洁,大型工件的局部检测,采用溶剂去除型着色法。

6.2  对工件表面粗糙,检测灵敏度要求不高,对批量较大工件的检测,采用水洗型着色法。

7  渗透检测的操作

7.1  予洗

用溶剂进一步清洗被检工件的表面,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污垢,清洗后对工件进行自然干燥或人工干燥,以防止污染渗透剂。

7.2  施加渗透剂

a) 对于较大型工件,选用喷罐喷涂方式;

b) 对于较小型工件,选用浸涂方式;

c) 渗透时间在常温下,渗透时间>15分钟。

7.3  清洗多余的渗透剂:

a) 当用溶剂清洗多余渗透剂,首先用不脱毛的布(纸)依次擦拭(不得进行往复擦拭)直到大部分多余渗透剂清除后,再用蘸有清洗剂的干净不脱毛的布或纸进行擦拭,直到被检表面上多余的渗透剂全部清除。不得用清洗剂直接在被检工件的表面上冲洗。

b) 选用水洗型时,可用水清洗多余渗透剂。水洗时,水的射束与被检表面夹角30°为宜。水压力不得超过0.34Mpa,也可用不脱毛的布蘸水依次的擦洗,但不能往复冲洗。

7.4  干燥处理:

a) 当用清洗剂去除时,不得用加热的方法干燥,应自然干燥。

b) 当用水洗去除时,可自然干燥,也可加热干燥,但加热温度必须小于50℃。  
    c) 干燥时间以5-10分钟为宜。                         

7.5  施加显像液

7.5.1  使用喷罐时应使显像剂充分的摇匀。显像剂施加应薄而均匀,不可在同一部位反复施加。

7.5.2  喷洒显像剂时,喷嘴与被检面距离300-400mm,喷洒方向与被检面夹角30°-40°。

7.5.3  显像时间不应小于7分钟。

8  对比试块:

8.1  对比试块的选用JB/T4730.5-2005标准规定的镍铬试块。

8.2  对比试块的使用与被检工件同时进行第七条规定的操作。

9  观察:

9.1  观察显示痕迹应在显像剂施加后7-30分钟内进行,如果缺陷痕迹的大小不变化时,可超过上述时间。

9.2  着色渗透检测时,观察应在被检面可见光照度大于500LX的条件下进行。

9.3  当出现显示痕迹时,必须确定是真缺陷还是伪缺陷,必要时用5-10倍的放大镜进行观察复验。

10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复验。

10.1  检测结束时,用对比试块验证,渗透剂已失效。

10.2  发现操作过程中操作有误。

10.3  经过返修后的部位。

11  后处理:

   检测结束后,应清除被检面上的显像剂。其方法可用刷洗、水洗或用有效的方法进行。

12  缺陷显示痕迹的分类:

12.1 除确认显示痕迹是由外界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之外,其他任何大于或等于0.5mm的显示痕迹均应作为缺陷显示痕迹处理。

12.2 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倍的缺陷按线性缺陷处理,长度与宽度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缺陷痕迹按圆形缺陷处理。

12.3 缺陷显示痕迹长轴方向与工件轴线或母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时,按横向缺陷处理。其他的缺陷按纵向处理。

12.4 两条或两条以上的缺陷显示的痕迹在同一直线上间距小于或等于2mm时,按一条缺陷处理其长度为显示痕迹之和加间距。

13.  缺陷痕迹的评定:

13.1 下列缺陷不允许存在:

a) 任何裂纹和白点;

b) 任何横向缺陷显示;

c) 焊缝及紧固件上任何长度大于1.5mm的线性缺陷显示;

d) 锻件上任何长度大于2mm的线性缺陷显示;

e) 单个尺寸大于或等于4mm的圆形缺陷显示。

13.2 缺陷显示累计长度的等级评定,按《表12-4》执行。            

                        《表12-4                         mm

评定区尺寸

35x100

用于焊缝及高压紧固件

100x100

用于各类锻件

 

<0.5

<0.5

2

3

4

9

8

8

大于Ⅳ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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