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最新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知识 > 如何安全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干货来了!教你防患于未“燃”
生产许可证:如何安全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干货来了!教你防患于未“燃”
液化石油气是由石油加工过程中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液体,主要组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并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和微量硫化氢等杂质。主要用作民用燃料、发动机燃料、制氢原料、加热炉燃料以及打火机的气体燃料等,也可用作石油化工的原料。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或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点火源会着火回燃。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液化气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咳嗽、食欲减退、乏力、失眠等;重者失去知觉、小便失禁、呼吸变浅变慢。
1. 一般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避免泄漏,工作场所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生产、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车间及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可能接触液体时,应防止冻伤。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储罐等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 操作安全
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在充装站内按工艺流程进行。禁止槽车、贮罐,或大瓶向小瓶直接充装液化气。禁止漏气、超重等不合格的钢瓶运出充装站。
用户使用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时,不准擅自更改钢瓶的颜色和标记;不准把钢瓶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不准用明火、蒸气、热水等热源对钢瓶加热或用明火检漏;不准倒卧或横卧使用钢瓶;不准摔碰、滚动液化气钢瓶;不准钢瓶之间互充液化气;不准自行处理液化气残液。
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3%。首次灌装液化石油气时,应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进行缓慢灌装。
液化石油气槽车装卸作业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如附近发生火灾;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液压异常;其他不安全因素等,槽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妥善处理。
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3. 储存安全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 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C。
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照明线路、开关及灯具应符合防爆规范,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或防静电胶垫,管道法兰之间应用导电跨接。
压力表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有效的检定合格证。储罐站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站内严禁烟火,进站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穿带钉鞋。
入站机动车辆排气管出口应有消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km/h 。
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和供气站点应设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专用钢瓶库;建立液化石油气实瓶入库验收制度,不合格的钢瓶不得入库;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应设置明显标志。
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液化石油气储罐、槽车和钢瓶应定期检验。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4. 运输安全
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输送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液化石油气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液化石油气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液化石油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液化石油气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16) 的规定。
5. 应急处置原则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立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皮肤接触:如果发生冻伤,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C 的温水中复温;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热水或辐射热,使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如有不适感,就医。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尽可能将喷水冷却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雾状水。
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静风泄漏时,液化石油气沉在底部并向低洼处流动,无关人员应向高处撤离。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防寒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则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1. 一般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避免泄漏,工作场所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生产、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车间及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可能接触液体时,应防止冻伤。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储罐等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 操作安全
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在充装站内按工艺流程进行。禁止槽车、贮罐,或大瓶向小瓶直接充装液化气。禁止漏气、超重等不合格的钢瓶运出充装站。
用户使用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时,不准擅自更改钢瓶的颜色和标记;不准把钢瓶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不准用明火、蒸气、热水等热源对钢瓶加热或用明火检漏;不准倒卧或横卧使用钢瓶;不准摔碰、滚动液化气钢瓶;不准钢瓶之间互充液化气;不准自行处理液化气残液。
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3%。首次灌装液化石油气时,应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进行缓慢灌装。
液化石油气槽车装卸作业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如附近发生火灾;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液压异常;其他不安全因素等,槽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妥善处理。
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3. 储存安全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 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C。
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照明线路、开关及灯具应符合防爆规范,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或防静电胶垫,管道法兰之间应用导电跨接。
压力表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有效的检定合格证。储罐站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站内严禁烟火,进站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穿带钉鞋。
入站机动车辆排气管出口应有消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km/h 。
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和供气站点应设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专用钢瓶库;建立液化石油气实瓶入库验收制度,不合格的钢瓶不得入库;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应设置明显标志。
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液化石油气储罐、槽车和钢瓶应定期检验。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4. 运输安全
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输送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液化石油气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液化石油气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液化石油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液化石油气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16) 的规定。
5. 应急处置原则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立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皮肤接触:如果发生冻伤,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C 的温水中复温;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热水或辐射热,使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如有不适感,就医。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尽可能将喷水冷却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雾状水。
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静风泄漏时,液化石油气沉在底部并向低洼处流动,无关人员应向高处撤离。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防寒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则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生产许可证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