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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销毁一批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
近日,广东惠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进口意大利的木质板材封边机实施到货检验时,发现其夹带了多个储气罐,因收货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制造许可证,根据我国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销毁处理。
据了解,该储气罐铭牌标识其最大工作压力为11BAR、容积为100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相关技术标准判定,属于压力容器。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由于收货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书,检验人员按规定对其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对储气罐实施了销毁处理。
惠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外贸企业,未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存在爆炸及泄漏方面的严重安全隐患,在进口机电设备时应向发货人了解其是否夹带压力容器,若不能提供有效资质证书,须在境外装运前对该压力容器及时予以卸除,以确保符合我国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据了解,该储气罐铭牌标识其最大工作压力为11BAR、容积为100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相关技术标准判定,属于压力容器。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由于收货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书,检验人员按规定对其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对储气罐实施了销毁处理。
惠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外贸企业,未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存在爆炸及泄漏方面的严重安全隐患,在进口机电设备时应向发货人了解其是否夹带压力容器,若不能提供有效资质证书,须在境外装运前对该压力容器及时予以卸除,以确保符合我国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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